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隔離島、道路中央隔離島、事故易發生的危險路段,從道路交通安全的角度考慮,需要設置必要的路權引導標志和端頭警示設施,明確道路的通行權,并對事故易發生的端頭進行發光警示,而發光警示柱,就是一款能將路權引導和端頭警示功能合二為一的交通安全設施,自然受到道路管理單位和交安設計師們的青睞,但市面上所見到的發光警示柱,魚目混珠、品質不一,那么,如何選擇一款好的發光警示柱?我們有一些好的建議。
首先,材料要滿足品質要求。發光警示柱,通常采用太陽能蓄電池供電,又稱“太陽能發光警示柱”,其材料主要包括:鍍鋅板、反光膜、LED燈珠、太陽能板、蓄電池等,其中鍍鋅板應選用2.5mm厚度;反光膜級別采用國標IV類;LED燈珠采用進口高亮發光管,這對設施最終的整體發光效果至關重要;太陽能板和蓄電池等供電配置,應選擇有檢測報告的品牌廠家,品質放心,在計算配置大小時,應結合待安裝地區的每年平均單日日照時長和最長陰雨天數等安裝環境參數,配置最低:滿充狀態能抵抗連續陰雨天氣不小于5天。材料是關鍵,只有選材品質得到保障,才談得上最終產品的品質。
其次,生產工藝要符合技術要求。發光警示柱的柱體、標志面板層上的LED發光管布設應均勻、齊平;其柱體的整體焊接應采用滿焊工藝,焊點需打磨處理。內部布設的LED發光線路應采用標準線材(0.5mm2),并用防水樹脂膠做好絕緣、防水處理工藝。
其次,調光測試滿足技術要求。由于LED發光燈罩對內置光源的折射有一定的角度,需要根據標注方向,調整方向,保障最終成品光源的均勻性、統一性。面板層的多點光源要形成視覺融合的面光源發光效果,其光源測試結果要求:靜態視認距離不小于600米;動態視認距離不小于500米。
最后,電路工藝老化。所有電子成品的最后一個工藝環境,必須有電路工藝老化,當發現有發光品質欠佳或有問題時,應及時更換發光燈管,并重新補充必要的電容、電阻,以保證線路上的所有單個LED的工作電壓一致,不得出現局部過亮、過暗的現象。
在選擇發光警示柱時,建議選擇品牌的生產廠家,上述的所有技術標準都會讓客戶放心,因為優質的廠家都會有自己的《**產品生產企業標準》、《產品生產工藝流程圖》、《成品檢驗技術標準》,無論從原材料的采購、工藝流程的把控、品質檢驗審核等方面都有一系列的標準,產品自然就會符合相應的技術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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