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孩子快快樂樂上學,平平安安回家!”,是每個家庭對交通安全的一項最基本的訴求,加強學校周邊交通安全管理,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系數,不僅是每個交通安全管理著的基本職責,同時也承載著億萬家庭的殷殷囑托。據央視新聞通報,近期,在山東德州105國道與101省道交叉口北側,德城區第三實驗小學安苑居校區附近,發生一起嚴重交通事故,駕駛員王某超速行駛,撞傷了正在路上行走的10余名兒童,事故現場造成2人死亡,6人重傷。這起事故再一次敲響了加強校園周邊交通安全管理的警鐘。
學校周邊的道路交通是有其共性和特性的雙重隱患因素的,對于共性隱患因素,我們可以參考相關的標準規范、專題方案,科學、有效地設置必要的交通安全及管理設施,防患于未然;對于特性隱患因素,我們可以邀請專業的設計顧問公司實地勘察,編制具有專業性、針對性的安全改善方案。根據墨菲定律,某個開發道路一旦存在隱患因素,隨著時間的推移,和交通流通行量的增加,最終一定會催生大小不一的交通事故。只有主觀上去消除隱患、去改善交通條件,才能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等級;最怕的是:什么都不做,等事故發生了,才意識到隱患的存在,這是要不得的!特別是學校周邊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切不可是“亡羊補牢”式的后知后覺,不要只有當生命、財產損失時,才能引起重視。
學校周邊的道路交通主要有幾個特點:(1)交通參與者以交通安全自我保護意識薄弱的學生居多;(2)學生出行喜歡成群結隊、追逐嬉鬧,其行動軌跡無法準確預判;(3)學生出行,對通行權辨識不清,或并不遵守;(4)在早晚上、放學期間具有很明顯的密集交通流現象;交通秩序混亂。
針對以上以上交通特點,通常設置的交通安全及管理設施包括:(1)速度控制:限速30km/h的禁令標志+注意兒童警告標志(有條件的,可以采用太陽能主動發光標志);太陽能爆閃警示燈;學校大門出入口上下游設置必要的橡膠減速帶、震蕩標線;超速預警車牌警告標志;(2)明確通行權、路權:機非分道標志、隔離護欄、專用過路太陽能移動信號燈(或觸摸式過街控制信號燈);隔離警示樁、防撞筒。(3)交通秩序管控:上、下學高峰期,應配置必要的護學崗,或安排專人交通引導;學校周邊根據需要,開辟合適的停車場(位),并設置必要的停車位指示標志。(4)學生個體警示:校服中織入明顯的反光晶格布;書包上設置專用的閃爍警示燈具。(5)基礎設施改善:學校大門進出口,盡量關閉過街通道,采用右進右出的交通運行方式;保證視距三角內不得出現高于1.2的灌木叢、建筑構件。對于畸形岔口,設置必要的廣角鏡。
學校周邊的交通安全管理,應當建立長效機制,明確責任人,及對口部門,定期對已設置的設施進行排查,發現已丟失、損毀、超出使用年限的設施,及時安排更換,不是僅僅為了檢查,裝上就完事。關注學校周邊交通安全,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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