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響應國家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交通運輸部提出在疫情防控期間免收公路車輛通行費的建議,并報國務院審批,經國務院同意,自2月17日零時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結束,全國收費公路免收車輛通行費。具體截止時間另行通知,開放式收費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以車輛通過收費站收費車道的時間為準,聯網收費高速公路以車輛駛離出口收費車道的時間為準。
通知指出,免收通行費的車輛范圍為依法通行收費公路的所有車輛 。免收通行費的收費公路范圍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和《收費公路管理條例》規定,經依法批準設置的收費公路(含收費橋梁和隧道)。
以下為通知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資委、銀保監會、證監會:
經國務院同意,決定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免收全國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
(一)免收通行費的時間范圍從2020年2月17日0時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結束。具體截止時間另行通知(開放式收費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以車輛通過收費站收費車道的時間為準,聯網收費高速公路以車輛駛離出口收費車道的時間為準)。
(二)免收通行費的車輛范圍為依法通行收費公路的所有車輛。
(三)免收通行費的收費公路范圍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和《收費公路管理條例》規定,經依法批準設置的收費公路(含收費橋梁和隧道)。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免收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的具體工作,由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負責統一組織實施。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在省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方案,落實責任,細化措施,加強協作,共同做好實施工作。
(二)加強公路保通保暢。結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以及交通量等相關狀況,配合有關部門,科學實施防疫檢測和交通管理,強化保通保暢,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保障疫情防控和生產生活物資運輸,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為穩定經濟社會大局提供有力支撐。
(三)相關配套保障政策將另行出臺。
交通運輸部
2020年2月15日
?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
文章評論(0)